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多少条?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多少条
举证的相关责任有5条,分别是: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5、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二、民事诉讼的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4、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三、民诉诉讼法无须举证证明的情况
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2、众所周知的事实。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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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中举证的环节需要当事人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保证举证的证据必须是合法的、真实的、有关联性的,如提供的举证是虚假的、捏造的,当事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提供的举证资料如果是境外的,需要附加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