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一扫
加入我们
加入我们
是的,一楼业主通常需要分担顶楼漏水的维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居民楼的屋顶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并非顶楼住户的专有财产。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维护义务,不能以“不使用”或“未受益”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因此,当楼顶因自然老化或正常损耗出现漏水时,维修费用应由该栋楼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这包括了一楼业主,无论其房屋是否直接遭受漏水影响。维修的目的是恢复楼顶的防水功能,保障整栋建筑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使所有住户受益。
具体的费用分摊方式如下:
优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果该小区已建立并积累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首先申请使用这笔公共资金进行维修。
按比例平均分摊:若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资金不足,则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平均分摊。多个法院判例(如延吉法院、荣成法院的案例)均支持了这种平均分摊的原则,因为业主对共有部分的份额通常被视为均等。
例外情况:如果漏水是因某位业主的不当行为(如在楼顶私自搭建、破坏防水层)造成的,则应由该责任业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综上所述,除非能证明漏水是由于一楼业主的个人行为导致,否则一楼业主有义务参与分摊顶楼维修的合理费用。